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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信院2009年普通话测试计划

发布日期:2009-03-10    浏览次数: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普通话测试工作计划

2009年,我院将在省语委和学院语委的领导下,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依据,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继续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切实提高全院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具体计划如下:

一、工作要点

1. 继续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国家和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及文件, 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

2. 继续抓好普通话测试员队伍建设。普通话测试员队伍建设是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高质量的保障,积极选送条件较好的人员参加省级测试员考核,并做好测试员的上岗培训等工作。提倡测试员理论知识与业务水平并重,通过理论知识的深化促进业务水平的提高。

3. 继续抓好教师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使推广普通话工作深入开展,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我院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鼓励和支持教师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明确提出对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培训考核等方面的语言文字规范要求,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获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条件之一。

4. 加强学生推普社团工作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推广普通话活动。以推广普通话、提高学生普通话水平为己任,在全院掀起学习普通话的热潮,形成学习普通话的良好氛围,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化素质。

5. 继续加强与兄弟院校语委和测试站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测试员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我院普通话测试水平。

6.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档案建设。今年将继续对本年度测试资料、测试员档案资料、推普周活动资料等方面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档案制度建设,并做好学院语言文字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使之在传达信息、规范工作等方面发挥较好作用。

7.在学生中开设“普通话语音训练”专题培训讲座,广泛推动学生普通话测试工作。根据学院规定,凡参加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学生可获得素质拓展分10分,所获证书终身有效。

二、实施步骤

根据省考试中心要求,2008年起普通话水平测试统一采用上机测试的手段,故我院也需适应全新的方式和流程,开展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力争年测试量达到800人次。

具体安排如下:

1. 组织全院师生报名,特别是新教师和08级新生,对06、07级学生中未报名或未达标的,也应积极动员。(完成时间3月)

2.开展普通话测试的培训工作。聘请测试员对“普通话语音训练”

及“上机测试的方法和要求”分别进行培训,拟根据报名人数安排培训次数,每次安排一星期,约10——14课时。(完成时间4月中旬——5月下旬)

3.开展普通话上机测试工作。拟根据报名人数安排测试次数,每次约100人次,每次安排一天。(完成时间4月——6月中旬)

4.开展普通话测试后的复审工作。(完成时间6月下旬)

5.完成普通话测试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16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的复函》(财综[2003]53号),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请学院予以审批。

1、普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为教师每人50元,学生每人25元。 2、从2009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证书工本费5元。 3、各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机构收取的测试费收入中,须向江苏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交部分收入,用于普通话推广宣传、测试工作指导、测试机构人员培训、巡考等费用支出。上交标准为:学生每人6元,其他人员每人13元。 4、收取培训费为每人42元。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测试考点 200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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